现场处理:行人与非机动车¶
行人和非机动车骑行者发生事故后,应先脱离车流、确认伤情,再固定车辆和道路证据。
现场第一步¶
- 观察来车方向,尽量转移到安全区域。
- 有明显受伤、头晕或疼痛时,立即联系急救并报警。
- 不要因表面伤势较轻就直接离开,也不要只接受口头承诺。
固定证据¶
在安全允许的情况下记录:
- 对方车辆车牌、车型和停放位置
- 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及个人物品受损情况
- 路口信号灯、道路标线、交通标志和现场环境
- 行车记录仪、公共监控和目击者联系方式
- 事故时间、地点和天气情况
如无法拍摄,应请同行者或现场证人协助记录。
就医与信息交换¶
及时就医并保存挂号、病历、诊断证明、检查报告、费用明细和发票。与对方交换联系方式和保险信息,涉及人伤、责任争议或对方拒绝配合时,应等待交警处理。
不要现场草率私了¶
未完成检查、治疗和损失确认前,不要签署一次性结清或放弃后续索赔的协议。所有赔偿沟通尽量使用文字方式,并保留完整记录。
二次事故防范
不要站在车辆前后方、车道中间或道路弯道处讨论责任;先撤到安全位置,再配合报警和取证。